Post By:2008/12/3 14:14:27
[quote]我理解市医院的意思,我也支持采取的措施,但存在弊端。你刚才讲过市场卖菜的车辆也停在院内出租车辆乱停的现象,请问这是谁的责任,是院方的责任,是医院保卫的责任,医院保安没有责任心,或者领导没有强调好,市场买菜的车一次不认识,二次不认识,三次认识了吧,有保安负责清理吗?难到说医院成了停车场不成,出租车辆在门口示牌,禁止入内(带病人除外),为什么健民街单行线(病人车辆除外)可以注明,医院不能呢。再者既然已经收费,也就是说双方形成了一种事实存在的协议,你们要维护消费者,要为消费者服务,前天我去过医院病房,在后院没有象以前的那么多车辆了,但是有些车辆他南北停车,占用很大的地方,而且就停在出院路上,让我都没有地方停车,最后我停在了办公楼前。我看到进门门口及出门门口工作人员很多,可不可以抽出2个人维护一下停车秩序。在着说明保卫的收费人员服务态度满好的,建议院方住院的病号家属车辆带住院手续办理免费停车证(有效期一周,时间到了还没出院续办),虽然钱不是太多但是也要让他人性化点吗,和谐社会,你们医院自己就和谐了吗?[/quote]